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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南浔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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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信息公告

时间:2019.11.28来源/作者:人事科

一、医院简介   
    湖州市南浔区中医院成立于1952年,现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经南浔区区委区政府会议讨论通过南浔区中医院异地新建,总投资约6.66个亿,用地约70亩,按照三级乙等中医院450张床位标准规划。

   现有职工330名,中高级职称140余名,省级基层名中医2名,市区级名老中医多名。专科建设成效显著:针灸科为省级特色专科,中医骨伤科为市级重点专科,中医儿科为区级重点专科,中医咳嗽专病为市级重点专病。医院目前实际开放床位300张,科室设置齐全,设备先进,就医环境良好。

二、招聘计划  

    根据《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引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南浔区各医疗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优先招聘2020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等要求如下: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35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定向委培生等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职务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招聘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 

报名时间:20191130 900-15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区卫健局负责复审。

(二)面试、签约

招聘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

面试时间:2019121900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区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9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拒绝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因学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 

   南浔区中医院人事科杨科长,联系电话:0572-3912179。电子邮箱:80482892@qq.com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区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上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0572-3090575(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南浔区医疗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